内容:
尊敬的孙书记,您好。
我是本市河西区糖果公司退休职工,今年62岁。
我原住河西区佟楼马场街跃庭里26号平房一间,该平房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经市政府平房改造后,回迁到河西区宾馆路向荣里62-613室。回迁时间是1994年,办理回迁手续的单位是河西区马场街平房改造回迁办公室。
1994年回迁后,我们发现向荣里62-613室没有安装天然气,我们一直用的是燃气罐,国家停罐后,我们只能用民间存有不安全隐患罐。现在国家管这一块儿,以后没罐怎么生活。所以我们即向有关部门反映,至今20年没有得到解决。20年来我们走访了马场街办事处,河西区信访办公室,河西区拆迁办公室,天津市燃气集团等有关机关和单位,上诉单位均互相推诿,扯皮,未予解决。
我们是回迁平房改造的协议房,按照当初的协议上,应是双气一室的,但此协议在当时依照马场街回迁办规定,回收协议才能领取房屋钥匙,于是大家都这么照做了,现在我们只有马场街回迁办发给的选房图和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恳请您能从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帮我家解决使用燃气的困难,为此我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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