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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消防支队于2010年8月17日对西南角精纺城下发了《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消防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意见书》(南公消验[2010]第0022号)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南公消安检许字[2010]第0036号),通过了该单位消防验收并同意投入使用。该单位属消防局南开消防支队管辖范围。消防局纪委调查人员通过查阅案卷、询问南开消防支队有关责任人和轻纺城工作人员等方式,对群众留言反映的防火干部受贿不作为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一)关于反映防火干部不作为的调查情况。经查,自2013年以来,南开消防支队先后5次对该单位进行了消防监督检查(检查记录编号分别为:[2013]第00723号、[2013]第2336号、[2014]第4260号、[2014]第5614号和南公(消)受案字[2014]0138号)。
其中,2013年4月27日,南开支队在消防监督检查时,对轻纺城内存在的“自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罚;2014年1月16日,南开消防支队在对来电举报“南开区西南角轻纺城将消防通道改成小吃街,使用明火”的情况进行核查时,对存在的消防通道堵塞问题,责令该单位立即进行了改正。
(二)关于反映防火干部受贿问题的调查情况。调查人员对南开支队防火处相关人员进行了笔录询问、对轻纺城负责人王斌进行了回访,同时还走访了轻纺城多家商户,均表示消防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徇私舞弊、以权谋私,也不存在受贿的情况。轻纺城法人及负责人对南开消防支队的消防执法工作表示满意,给予高度肯定。
市公安局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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