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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申鹏 提问时间: 2014-07-21 1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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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责任问题,赔偿问题。急!请尽快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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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我骑电动车由南向北行驶,对方机动车也由南向北行驶,在经过十字路口时,一辆由东向西的公交车为避让另一辆由北向南的机动车时,在路口紧急刹车,随后我紧急刹车停在了公交车的左后方,对方机动车在我左后方快速驶来,来不及刹车,猛然右打方向盘,致使我被对方机动车右前角撞飞。经医院检查,骨头没有问题,就是左腿和左胯部分挫伤,电动车损毁。请问责任怎么划分?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哪些费用?大概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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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杨洁 回复时间:2014-07-31 12:53 是否超时: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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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申鹏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仅根据您的描述,我们无从判断事故各方的责任,请以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为准。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杨洁律师
2014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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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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