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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您好,我家住在河西区小海地华江里,我家是90年代大沽南路扩宽工程中从陈塘庄拆迁至此的,拆迁前我家住的是私产房,拆迁时当时的区政府承诺我们住公产房,我们也认可了,所以我们刚搬过来的时候房屋租赁证落款是河西房管局。2000年左右换新房本,落款变成了河西建设开发公司,当时房管站解释该公司是河西房管局和建委管辖的房管部门,我们觉得都是公产房没有在意。
而最近公产房10%的购产权优惠就要结束了,我们楼的居民多次找到房管站要求买产权,被告知不卖,理由是企业产,我们找到建设开发公司要求查询当初领房时被收回的拆迁合同,该公司表示没有,现在优惠政策马上要结束了,对于我们楼里住的这些户老人来说,10%的优惠是他们好几个月的退休金,这些天我奔走了河西房管局,河西区政府,河西建委等多家单位,他们都根本不接待我们,当初拆迁他们都在场!我们好好的私产房被变成了企业产!现在我们要求很简单就是购产权,老人没说再没人评理只能去堵马路了!
书记,这件事我想只能求助您了,我们要求很简单,就是购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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