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月12日,因办事,我将自己的车停在北辰区延吉道区民政局对面,待办完事后发现因违章停车被贴条,近日已将罚款缴纳完毕,但是我有几件事不明白,特此请教:
1、延吉道是否为禁止停车路段,如果是,禁停标志在哪里?如果不是,为何在不影响他人的情况下,我的车被按照违章处理?
2、处理单位为西堤头中队,是否此路段为该中队执法路段?因为2014年春节前后,我的车在相同地点因为违章停车被引河桥中队处罚过?据说西堤头中队因为在铁东路快速路上随意摄录被举报过,这样的单位政府不该管管吗?
如果此路段为禁停路段,我等小百姓自然会遵守规定,但是一个区域各家执法,是否这样符合规定?
辰鸣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此件后,交警北辰支队副大队长李永杰立即与您进行联系,但所留电话:13802089957为空号。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法律明确规定无需在您停车位置再立禁停标志,您临时停车在延吉道民政局对面南侧机非混行道上影响了其他非机动车的通行,违法证据确凿,处罚正确不容置疑。
2、西堤头大队是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北辰支队下属大队,执法主体为北辰支队,所以西堤头大队在北辰支队所辖范围内执法符合法律规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4-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