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家住河东区的张先生到离家不远的津工超市领取订购的酸奶,谁知却被告知使用的订奶卡无效,气愤的张先生随即在北方网《消费维权》栏目中留言,希望能够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
张先生告诉记者,家人曾在和平区一家津工超市使用会员卡订购酸奶。在该店享受完订奶服务后,为图方便,张先生决定在家附近的津工超市557店继续订奶。该店店长告诉张先生,由于其使用的会员卡存有之前的使用信息,导致无法在本店继续使用,因此建议在一张盖有“津工超市557店”印章的纸质卡片上写上数字,每次使用后依次划掉,以此记录张先生在该店的消费情况。557店店长还向张先生承诺,该卡片没有使用时间限制,直至张先生取完所有订购的酸奶。出于对津工超市的信任,张先生表示认同并一次性缴纳了三个月的订奶费用。
津工超市557店为消费者开具卡片,作为消费凭证
随后的两个半月,张先生按照和津工超市557店的协议正常享受取奶服务。后来由于天气原因,近三个月的时间里张先生单方面暂停了取奶。直到近日,张先生再次来到超市取奶,却遭到了拒绝。几番沟通后,张先生发现津工超市557店的店长已经换人,现在的店长不承认张先生与之前店长的协议。“他们不能承担这个损失,难道就该由消费者来承担吗?”气愤的张先生随即拨打了津工超市的投诉电话反映情况,可等待一个月后却无任何反馈。无奈之下,张先生将自己的遭遇反映到了《消费维权》栏目。
留言发出后不久,河东区工商部门立即与张先生联系了解情况,并积极协调津工超市尽力促成此事的解决。日前,张先生接到津工超市557店的电话,对方称张先生可以凭卡继续享受订奶服务,但由于奶站并未将奶送达到该店,因此无法立即兑现,具体时间将会电话告知张先生。对此结果,张先生表示基本满意。
张先生提前支付了三个月的订奶费用,本身属于预付费消费。对此,专业人士提醒消费者,预付费消费风险较高,市民在购买诸如此类的“会员卡”时,由于双方并没有签订关于责、权、利等具体内容的文本合同,有的也只是带有格式条款性质的合同书,因此商家比较容易减轻或逃避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所应承担的责任。因此,消费者在办卡消费前,一定要多留点心眼,避免一次性投入过高,承担过大风险。同时还应注意妥善保留发票、收据等相关消费凭证,以便作为日后维权的依据。如果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进行投诉,涉及较大金额的应尽快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记者 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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