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南开区兴泰公寓2号楼一门六楼顶在4、5年前开始搭建违章活动房,从搭建动工时,居民就开始向有关部门,特别是城管部门举报,城管部门也来了几次,但最后以敲不开违建者的门,不能确定是否违建为理由,不了了之。(后来南开城管的信访工作人员道出实情:因为是二楼以上违建,如果拆除,需要请专业工程队实施,这笔费用要城管部门垫付或花费,费力不挣钱,所以办不下去。要想拆除,除非电视台报道或有关领导批示。)现在居民每遇到大风天,从下面路过都提心吊胆,怕出危险。 试问:对于不作为的部门,留它何用?难道每个正常工作非要领导过问?那花费财政经费养这些人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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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委办公室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