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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人:裘*       提问时间:2014-07-11 10:21
标题:每项正常工作都要领导批示过问吗?
内容:

    你好:南开区兴泰公寓2号楼一门六楼顶在4、5年前开始搭建违章活动房,从搭建动工时,居民就开始向有关部门,特别是城管部门举报,城管部门也来了几次,但最后以敲不开违建者的门,不能确定是否违建为理由,不了了之。(后来南开城管的信访工作人员道出实情:因为是二楼以上违建,如果拆除,需要请专业工程队实施,这笔费用要城管部门垫付或花费,费力不挣钱,所以办不下去。要想拆除,除非电视台报道或有关领导批示。)现在居民每遇到大风天,从下面路过都提心吊胆,怕出危险。 试问:对于不作为的部门,留它何用?难道每个正常工作非要领导过问?那花费财政经费养这些人何用?

回复部门:南开区   回复时间:2014-09-04 16:1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已责成区综合执法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区综合执法局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和答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委办公室

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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