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贾书记:
我是宝坻区一名有30多年教龄的老教师,中学高级职称。最近区政府出台了教师调资的方案,这个方案是按照市政府的文件出台的,区教育局也两次通过决议,我们认为这个方案符合政策,要坚决执行。但前天学校却召开会议宣布区里的方案废止,调资方案由各乡镇自行确定,并公布了镇教委制定的新的调资办法,就是基本平均,并采用个人签名的办法通过。对此广大老教师强烈不满!
1.区政府出台的方案是按市里的文件制定的符合政策,教育局有什么理由给予否定?教育局有没有权利废止自己的上级机关制定的政策?
2.教育局两次决议肯定这个方案很合理符合政策,坚决执行,但现在又进行否定,公信力在哪里?
3.绩效工资属于工资不能等同于奖金,奖金是对某人在某一项工作或某一段工作所做成绩的奖励,是没有延续性的,而工资是对某人以前所有工作的一个评价性报酬,是伴随一生的。老教师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拿着低工资,却在师资严重缺乏的情况下超负荷工作,他们的奉献应该得到肯定,希望不要把工资和奖金划等号。
4.有人认为我们区的调资方案差距大,而别的区县差距小,这是错觉。之所以这次差距大,是因为2010年我区的绩效工资基本是平均发放的,年轻教师涨的多,老教师涨的少,有的不涨反降。而别的区县是按职称涨的。这次政府出台的方案是按上级政策制定的,最终总数和别的区县是一致的,所以政府的方案没有问题,应该继续执行。
希望贾书记能在百忙之中关注此事,我们等待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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