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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4-07-10 11:02
标题:社保中心业务窗口操作失误导致的滞纳金等处理的部门归属
内容:

    1、您好。首先对相关部门的反应速度和效率表示感谢。周一提交的问题,周二就得到了反馈,非常感谢。

    2、需要给相关领导一个反馈,就是我已经接到劳动局办公室的电话,但是部门归属上存在偏差。劳动局给我的答复是和平区的社保(新兴路上)不归属劳动局管理。所以还要请相关部门帮忙跟进下。7月社保的单位业务8号已经办理截止,我们打了结算单,目前还没有扣款,如果7月的扣款了,这个滞纳金、利息、农业户口的失业险怎么处理。

    3、原问题的查询码0004485266。详文见附件。

[附件1]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4-08-12 11:1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们已组织有关部门和和平分中心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与您沟通约定近期到和平分中心解决您反映的问题,您表示理解认可。

市人力社保局

201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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