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你好:
我今天去南开区嘉陵道暖气交费站交暖气费,被告知需要带房本、暖气合同,房本复印件,书记我交暖气费已10多年并早已和热力公司签订了缴费合同,按合同缴费合理合法,热力公司单方面让我交房本复印件毫无道理,书记我觉得交暖气费和交煤气费、电费、水费一样只是消费和收费的关系,热力公司这样的行为是劳民伤财,全市每户复印一张房本复印件是多大的浪费,现在不是都在勤俭办事,热力公司要房本有用吗?热力公司旁边的复印室发财了,那以后煤气公司、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都要房本复印件老百姓是不是都疯了。我是觉得热力公司的领导没有替百姓着想,他们的做法太独断专行,也没有开听证会。只是交暖气费的地方骂声一片,觉得都是守法公民自觉去交暖气费却被刁难,为了省一点暖气费就要受他们的气,太生气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单位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接件后,区供热办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就所提问题进行了解释和答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委办公室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