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从中亚公司购得河东宫前东园7号楼房屋一套,此楼为东达房产公司抵给中亚公司的债,至今不给办理房本,我们手里只有一张协议和收据。
中亚公司在楼前私搭乱盖,租给小商贩,环境脏乱,治安混乱!
最近中亚公司打着旧楼区改造的名义,拆掉棚户,大兴土木盖砖房。
多年向有关部门反应,均说积极办理中,但终究杳无音信。
救救老百姓!
[附件1]
[附件2]
尊敬的网友: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经查,宫前东园7号楼竣工后,是亚中公司与业主签订的购房临时协议(非正式合同),亚中公司收取了业主的全部房款。按相关规定,办理产权证必需提供正式合同、发票及完税证明等资料。东达房地产公司与业主无合同关系,需亚中公司配合,提供以上资料,并且交纳相关税款方能办理产权证。对于住户办理产权证问题,东达房地产公司已多次找到该公司,要求其提供相关材料,目前还在协调之中。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委办公室
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