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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人:业**       提问时间:2014-06-28 10:03
标题:华城景苑小区是否具备交房条件?
内容:

    日前我小区各位业主已经收到华城景苑小区(70年住宅)邮寄的入住通知,但从建委网站并未查到办理准入证相关公示,想请问区里各职能部门问题如下:

    1、该无准入证条件下是否可以交付?

    2、其合补充同约定不需要有准入证即可交付是否合法? 作为天津本土开发商此做法是否违背政府为老百姓办事实的宿愿,变相转嫁消费者购房风险,希望有关部门引起重视。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4-08-11 14:5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华城景苑项目(标准地名为:盛和丽园、盛和嘉园)坐落在西青区大明道以北,是由津西华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限价商品房项目。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合同约定2014年6月底交付使用。根据市区两级管理权限划分,该项目准许使用证应由我委核发。

经查,津西华诚公司在未取得准许使用证情况下,2014年6月底违规为购房业主办理入住手续的情况属实。2014年7月15日,我委向津西华诚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要求其尽快补办准许使用证。2014年7月16日,津西华诚公司在要件齐全后,向我委申请办理准许使用证。经审查符合条件,于当日核发了盛和丽园1-11号楼、盛和嘉园1-16、37-40号楼准许使用证。

市建委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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