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4-06-28 21:56
标题:津南区八里台碧桂园欺骗业主物业费
内容:

    去年十月经碧桂园业主介绍购买了碧桂园房产,后介绍人得到碧桂园赠送我购买143平米数的三年物业费(每平米两元),在我购买完销售人员承诺如果我本人介绍朋友购买也同时可以赠送朋友购买平米数的3年物业费,后期碧桂园以书面形式寄信给我,写明推荐朋友购买赠送方式的具体内容,且增加介绍人和被介绍人双方都赠送物业费,而且每日新报也刊登了一个条新闻,我本人也致电碧桂园售楼处证实这一情况。在推荐给亲戚购买前,碧桂园销售也口头再次确认书面所写的真实性,但是等亲戚签完合同,销售不仅不承认这一回事,而且还说这东西他们不知道。对此解释我非常不理解,我与碧桂园已经沟通一个多月,他们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我个人实在没有办法,才希望领导们能给我解决一下,要知道这里可涉及一万多元物业费用,对于我一个老百姓真不是一个小数目,希望领导能给我做主。

[附件1]

[附件2]

回复部门:津南区   回复时间:2014-07-09 10:52   是否超时:

尊敬的刘澍泽网友: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办立即责成区房管局、八里台镇调查处理。经查,碧桂园公司针对部分产品推出了“百万业主睦邻计划”,即凡是业主推荐,按成交单位面积,双方各免3年物业费。但您推荐的新业主所选楼栋并未在活动范围之内,不参加“老带新”物业费优惠活动,故无法赠送您物业费。建议您与碧桂园公司协商,如若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中共天津市津南区委调研督查考核办公室

2014年7月9日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区委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回复率  满意度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