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是盛世郦园的住户,房子已于13年12月底装修完毕,装修前向物业交了2000元的装修押金和100元的装修证押金。当时物业说是完毕且验收三个月后退还所有款项,但现在是推了三个月后又再推三个月,到目前最后的结果是屋里有拆动的不给退,必须全充为下一年的物业费。但是这房子设计太不合理,屋里的空间要是不拆那两个墙垛就太挤了,那俩儿不是承重墙,是施工方后砌上的(美名为阳台)。我们现在买一套房真的很不容易的,好不容易挨到装修物业还扣着扣那的。保利海棠湾的户型也有拆墙的,但人家物业是只要不拆承重墙已全额退款了呢。请领导们能为我们作主,期待着您的消息。
网友,您好!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与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经调查,对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问题,是根据双方签订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执行的。业主反映装修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是因为业主在装修期间拆除了墙体,物业公司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委办公室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