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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4-06-25 23:00
标题:关于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问题
内容:

    您好,我是天津市静海县的农业户口,2013届本科,因为工作需要,可能要转为非农业户口。我们乡镇派出所要我准备一些材料,其他的都已经准备好了,但是就是缺少录取通知书,我的录取通知书在开学的时候被学校收上去了,并且被他们丢掉了,所以我在学院开了一个录取通知书原件丢失的证明,并加盖了学院的公章,这样可以吗?如果不行,我该怎么补救呢?派出所民警同志说要把材料报到市局审核,审核需要经过多长时间呢?恳请您予以答复。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4-07-25 16:5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公安静海分局接此信访件后非常重视,立即责成人口管理办公室对您反映情况进行核查。经查,6月25日您已将材料申报到静海分局梁头派出所,7月4日梁头派出所将材料上报到分局人口管理办公室,现正在审批流程中。公安静海分局人口管理办公室民警及时与您取得联系,详细告知您户口的审批流程,以及分局、市局的审批期限。您对公安机关的工作表示满意。

市公安局

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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