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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殷申 提问时间: 2014-06-24 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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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邻居辱骂诋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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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韩律师,您好!情况是这样,我父母在农村居住,西侧邻居(女,52岁,未婚,无父无母,无儿无女,有兄弟姐妹),自称有精神病(并无相应的鉴定证书)。经常无故谩骂诋毁我父母,所说的话不堪入耳。曾经有一两次,听到我父母在外面走路回家,从她的院子扔砖头出来。曾经找到他的哥哥嫂子,进行劝说,但情况依旧。最近一个月,找了村里,报了110,出警2、3次,情况依旧。另,她吃低保度日,每日吃饱喝足,听到我父母在,就骂街。请问这种情况,我家该如何做?我们只想过消停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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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韩士队 回复时间:2014-06-25 09:42 是否超时: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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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侵犯他人人格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责任,如果是精神病人实施上述行为,监护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然侮辱他人人格,情节严重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是精神病发病期间实施的行为不承担责任。此外,侮辱罪为自诉案件,受案人自行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案件,并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有需要可以请律师提供帮助或直接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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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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