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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凤和:天津市在土地管理等方面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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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政务网  作者:刘影  2014-06-24 09:56:06  编辑:刘影

【政务访谈】严格土地管理 深化土地改革

张凤和:天津市在土地管理等方面的相关情况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 张凤和

  主持人:网民朋友们大家好,严格土地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要求,也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值此6•25全国土地日到来之际,我们特别邀请了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张凤和做客天津政务网,为大家介绍我市在土地管理、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的相关情况。张局长,您好!

  张凤和: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正如刚刚主持人介绍的,每年6月25日是全国土地日。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我国第一部专门调整土地关系的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为纪念这一天,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从1991年起,把每年的6月25日,即《土地管理法》颁布的日期确定为全国土地日。“土地日”是国务院确定的第一个全国纪念宣传日。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为保护土地而设立专门纪念日的国家。今年是第24个全国土地日,主题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今年的土地日活动中,我们将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宣传土地资源国情、国策和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严格土地管理的方针政策,宣传落实严守耕地红线,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保障农民权益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增强全民依法用地、保护耕地的意识。

  国土资源管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也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加强土地调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一贯坚持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特别是近年来,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用地需求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坚持依法管地、依规用地,正确处理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加快发展与维护群众权益的关系,创新管理方式,严把土地“闸门”,在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清理整顿开发区、规范土地市场、建立土地投融资机制、征地制度改革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土地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保护更加有力,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土地管理工作在全市经济运行中的作用更加突出,促进了全市又好又快发展。

  主持人:面对当前土地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市在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耕地保护、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保障发展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又取得了哪些成效呢?

  张凤和:党中央、国务院把严格土地管理作为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实施宏观经济调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环节。自80年代初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国家土地征用条例》、《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确立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通过严格耕地保护、建立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治理整顿土地市场、加强土地调控、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等措施,建立了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我市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土地管理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先后颁布实施了《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决定》、《天津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天津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试行办法》等法规规章,建立了与国家政策相衔接、具有天津特点的土地管理法规体系。健全完善土地管理体制,1987年3月成立了天津市土地管理局;2003年6月1日市政府设立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要求,2005年8月成立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并相继组建了区县国土资源分局,积极推进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按照国务院和中组部文件要求,完成了省级以下国土资源部门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干部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建立起了与严格土地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国土资源管理组织体系。

  管好土地,规划先行。按照《土地管理法》,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其依据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国家部署,我市已编制和实施了两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是1994年开始编制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年至2010年),1999年经国务院批复实施,2000年完成了天津市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4年全市140个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市政府批复实施,建立起市、区县、乡镇三级规划管理体系,为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实现资源统筹科学利用提供了依据。我市严格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按照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实施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有效发挥了土地利用规划的“龙头”作用,促进了城乡建设合理有序进行,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二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2004年启动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在圆满完成修编前期工作基础上,历经6年艰苦努力,2010年7月,《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获国务院批复。同步,开展了区县和乡镇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截止到2012年2月,市政府陆续批复了全市10个区县级和160个乡镇级规划,本市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全面完成。通过统筹全市各业各类用地需求,确定了2020年规划期内我市土地利用各项控制指标,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为保障全市未来15年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奠定了基础。

  坚守红线,保护耕地。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实行“两个最严格制度”。即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这是党和人民赋予国土资源部门的法定职责,是对我们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大考验。天津市人口1472万,人均耕地不足0.5亩,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方面,我市坚持把保护耕地作为土地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完善基本农田保护档案,设立保护标志牌,并通过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及农业生产条件,夯实了天津粮食生产基础。在后备资源极度匮乏情况下,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连续15年(1999-2013年)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通过修订《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将各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纳入地方性法规。制定了《区县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明确了区(县)长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逐级签订责任书,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逐年考核,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到了实处。

  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当前,天津市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尤其是随着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近年来,国家、外省市企业及外企在津投资的项目越来越多,用地量逐年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约占总用地量的80%以上。这就给土地管理部门带来一个新的课题,土地怎么用好、用活,一方面要保护资源,另一方面还要保障发展,两者矛盾日渐突出。因此,正确处理好保护土地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解决好当前土地资源有效配置和利用上的矛盾,对于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显得尤为重要。我们着眼于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创新思路、改变管理模式,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大力推进节约和集约用地,以实现土地资源的科学永续利用。一是发挥土地规划的控制引导作用,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的要求,科学做好土地总体利用规划修编,依据规划引导工业项目向开发区(园区)集中,统筹安排小城镇建设用地,鼓励企业向地下和空中要地,引导中小企业进标准厂房,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二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作用,建立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建立了统一规范的土地市场,实施了房地产开发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公开出让,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决定性作用,促进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三是建立了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机制。2006年,根据国家工业用地控制标准,制定了《天津市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控制标准(试行)》,从用地规模、单位产能面积、容积率等七个方面,试行按控制标准审批用地,提高了土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四是盘活土地资源,制定实施了天津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采取收回使用权、收取闲置费等措施,有效促进了存量土地的开发利用。通过上述措施,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房地产业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高于国家标准,用地量大的电子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金属制品业等20个行业全部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

  针对近年来土地需求量大,用地矛盾突出的实际,一方面结合滨海新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另一方面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填海造陆、整合存量建设用地资源等措施,挖掘土地资源潜力,破解了建设用地规模不足、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紧张、耕地占补平衡落实难等制约项目用地的难题,确保了全市发展用地需求。1999年国家实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管理以来,累计供应新增建设用地650平方公里,特别是08年以来,每年新增建设用地平均达60平方公里,实现了大项目、好项目应保尽保,保障了空客A320、100万吨大乙烯、大火箭、京津城际铁路、海河教育园区、天津大道、中新生态城、国家会展中心等国家和市级重大建设项目及时用地以及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房建设用地需求。

  主持人:听了您刚才的介绍,不得不说加强土地监管工作是非常必要的,那么我市加强土地监管都采取了什么措施呢?

  张凤和:针对土地监管工作,我们一方面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提高管理效能。天津市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为契机,大力推进“一张图”工程建设和应用,基本建成了土地“批、供、用、补、查”一体化管理和土地、房屋、矿产资源综合管理的数字化应用平台,实现了“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以图管地”和土地网上审批工作格局。提高了土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实现了国土资源管理的重大变革。另一方面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紧紧围绕“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的总体思路,严格查处违法用地,通过关口前移促进早发现,通过重点预判实现早预警,通过随时跟踪促进早制止,通过疏堵结合促进早整改: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涉农区县政府每年向市政府递交《治理违法用地目标责任书》,明确违法用地控制指标,强化区县政府作为治理违法用地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二是拓宽发现渠道,通过日常执法巡查、季度卫星遥感监测、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视频监控等多种手段努力实现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早发现,为早制止、早整改争取更多主动;三是建立挂钩机制,将各区县用地审批与治理违法用地成效相挂钩,对治理违法用地不力的区县暂停用地审批,督促有关区县政府落实违法用地治理责任;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市监察局、市国土房管局联合对重大土地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加强土地执法威慑力,遏制重大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督促对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做好查处和整改工作。

  主持人: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土地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那么我市是如何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在今后的工作中深化土地管理工作的呢?

  张凤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构建平等进入、公平交易的土地市场以及建立公平共享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可能是今后的改革方向。当前,我们需要积极创新工作,在主动开展前瞻性研究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的政策措施,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着力推进滨海新区土地管理改革,创新土地管理方式,优化国土资源开发格局,促进土地资源有效保护和科学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主要目标和任务是:

  (一)做好土地制度改革基础工作。一是坚持“先规划、后流转”的原则,科学编制村庄规划,明确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等。二是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房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查,摸清底数,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及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奠定基础。三是积极稳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在我市实现国有土地房地统一登记的基础上,完善承包经营权、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规政策,平稳推进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四是缩小征地范围,探索建立非公益性用地目录。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探索非公益性用地项目取得农村集体土地的方式,探索征收土地补偿与非征收土地收益差异的衔接措施,非征收土地的收益分配调节政策,探索上述公益性和非公益性用地认定、集体土地取得、征收土地补偿与非征收土地收益分配等有关争议的协调裁决机制。五是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严格履行征地告知、确认、听证程序。切实做好“两公告一登记”,确保被征地村组、村民或其他权利人的知情权。严格征地批后实施反馈制度,加强监管,确保按批准要求实施征地。积极探索多途径安置方式,通过农业安置、社保安置、货币安置、就业安置、留地安置等多种有效的安置方式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总结“挂钩试点”、“三改一化”等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改革实践,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政策。

  (二)做好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制度设计。结合我市实际,做好统一市场制度设计工作,确保规范运行。一是坚持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原则。进入市场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二是界定进入市场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范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土地,可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交易。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应履行征收转用程序后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三是明确进入市场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类型。经批准用于非公益性项目的农村集体建设用使用权和已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入市交易,集体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地、宅基地不得入市。禁止在集体土地上开发建设商品房。禁止通过“入市”将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合法化。四是研究集体土地入市主体、收益分配、权利保护、监管等问题。五是建立完善土地市场交易规则和土地交易平台。制定和完善土地交易规则和操作流程,规范交易信息披露,建立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

  (三)实施节约集约用地“三大战略”。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要求:要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已经上升到资源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高度。因此,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实施节约集约用地战略,促进转方式、调结构,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一是总量控制和减量化战略。按照“控总量、减增量、用存量、保流量”的原则,适当降低土地供应中的新增建设用地比重,引导城镇工矿用地优先盘整更新存量建设用地,推动新增建设占地与消化废旧建设用地挂钩,在优化布局中保持建设用地流量,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二是优化布局和格局调整战略。节约集约的一个重要前提和基础是控制总量。优化用地布局能够极大提升土地知经济社会活动的承载能力和运行水平,从而最大程度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我们要通过统筹安排和引导各类各业合理布局,推动建设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调整,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同时,严格建设用地边界和耕地红线管理,确保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不突破布局范围。三是国土综合整治战略。综合整治是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主要途径。我们要以闲置土地处置、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土地开发整理等活动为平台,盘活存量土地,修复生态,再造环境,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同时,也要大力开展城市更新、市地重整,依法盘活农村低效利用和闲置的建设用地,提升节约集约水平。

  主持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已成为国家战略,对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来说,下一步将重点开展哪些工作呢?

  张凤和: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涉及区域分工优化和产业布局调整,有助于三地经济、社会优化发展,结合我市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区域定位、分工,要努力实现产业规划、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三规合一”,确保相关区域内的建设用地布局和规模同步一致,充分发挥规划对用地安排的引导和统筹作用,以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合理、有效配置。下一步,我局将以天津市在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中的功能定位、产业转型升级、相关项目发展需求为依据,发挥好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作用,把握土地供应时序,研究制定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政策,缓解土地供需矛盾。同时,根据产业用地布局,统筹全市现有用地规模,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体系,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进一步提高单位建设用地使用效率。

  主持人:感谢张局长做客天津政务网向我们详细介绍了本市全国土地日的有关情况,本期访谈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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