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4-06-21 20:48
标题:津南政府下文件规定每名职工慈善捐款数目
内容:

    今年又到了每年一次的慈善捐款,今年不同的是津南区政府下文件直接规定每名职工的一日捐款数额,按职称的前几项捐4日,为什么慈善捐款政府下文件规定捐多少,怎样计算,这还是慈善捐款吗?上星期提问此事,为什么没有答复。

回复部门:津南区   回复时间:2014-07-02 14:35   是否超时:

尊敬的张丽网友: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办立即向区民政局、慈善协会了解情况。据区民政局和慈善协会反馈,2009年5月6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慈善捐赠主题活动的意见》(津党厅[2009]8号),并由市民政局召开全市大会进行部署,要求“捐赠本着政府主导、社团辅助和社会参与且捐赠人自愿、无偿的原则实施。财政供给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捐出本人4个工作日的工资。”我区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参考捐赠标准每年下发文件开展“慈善捐赠主题活动”。区主要领导特别强调“干部家庭有困难可以不捐,我们也可以为他捐,一定自发自愿,爱心不能强迫。”今后相关部门将加大慈善宣传力度,努力让慈善理念更深入人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中共天津市津南区委调研督查考核办公室

2014年7月2日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区委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回复率  满意度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