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
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
怎么办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所需要件
1.国家助学金申请书;
2.当地民政部门开据的《贫困证明》;
3.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申请流程
1、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
2、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
3、国家助学金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高等教育处  
咨询电话
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0号(电话:022-83215061)
你问我答
Q:我已申请国家助学金,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吗?
A: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但不可同时享受。
Q:国家助学金,何时发放?
A:按季发放,一般分为秋季和春季两笔各五个月的款项。
相关政策
资助标准:
全国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2-3档。中央高校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注意: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