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之前是天津市联琪盛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员工,我于2011年7月与这家公司签订3年的正式的劳动合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冯涛,这家公司注册地在河西区,现在的办公地址是在:西青区秀川路10号秀川国际电子商务楼。这家公司从今年2月就开始拖欠员工工资及社会保险的交纳。由于长时间的拖欠员工工资及社会保险的交纳,我在今年4月16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截止目前天津市联琪盛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拖欠我2014年2月及3月的工资共计5000元,2月、3月、4月天津市联琪盛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应缴纳的五险一金也没有为我补交上,导致我所在的新公司的无法为我缴纳五险一金,天津市联琪盛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严重损害了我的权益,因此我请求领导帮我解决一下此问题。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应到用工所在地的区县社会保险联合执法办公室投诉。西青区联合执法办公室投诉电话为27393099。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仲裁申诉或到监察投诉,也可以拨打12333电话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受理权限要求,我们无法在此受理,敬请谅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