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年5月24日晚8点半左右,在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科技大学西门附近天津银行门口打的至开发区洞庭路泰达轻轨站下车,不慎将一台尼康D7000相机丢在出租车后座上,是一个黑色的尼康相机包,相机镜头是18-105mm的。出租车司机为中年男性,当晚身穿白色短袖,听口音不像天津本地的。没有记下车牌也没有拿票。大学生没有收入求父母买一台相机不容易,丢失贵重物品深感愧疚。希望司机可以将心比心。希望可以尽快与本人联系。谢谢!另外遗失物品不能调取监控的规定使得公交派出所警务人员,以此为借口不作为,终日无所事事互相推诿,消极怠工,望改善。
尊敬的王欢乐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办工作人员与多家出租公司联系,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租车驾驶员上交此相机。我们将继续关注此事,如有驾驶员上交,我们将及时与您联系。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