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宝**** 提问时间:2014-06-13 1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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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宝坻区绩效工资按职称涨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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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宝坻区此次中小学在岗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差距较大,同岗位,同工作强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中高涨341元,小高涨186元,小一只涨31元,还不够中高的零头。这能体现绩效工资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吗?想请教育局给个说法。我们多次反映却无人过问,始终也没给老师们一个合理的说法,请领导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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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宝坻区 回复时间:2014-07-01 10:26 是否超时: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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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我区教师绩效工资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按照教师所聘岗位确定发放标准,增资标准按市政府规定标准执行;二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按考核和工作实绩发放。目前,我区公务员局结合教育局正在对教育系统调资方案进行调研。
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宝坻区教育局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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