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们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6月18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我局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总体情况,为优化城市交通环境,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实现机动车保有量的合理有序增长,2013年年底,市政府出台实施小客车限购、限行的措施。我市的小客车调控政策在充分吸收借鉴北京、上海、广州等外省市经验的基础上,采取了“限购+限行”、“摇号+竞价”的政策设计,其主要目的是通过限购、限行这样的综合措施,确保控制机动车数量无序增长,缓解道路拥堵的目的能够实现。此外免费摇号与有偿竞价相结合,也是兼顾考虑到市民的不同需求。
按照《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
1.本市户籍人员;
2.驻津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3.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4.持有效本市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并在本市连续两个年度以上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二)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车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五)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
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个人为单位申请增量指标,这样更科学合理,也更方便管理。《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试行期为一年,在此期间,我们将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评估总结政策试行期工作运行情况,进一步研究完善小客车调控政策。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理解支持小客车总量调控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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