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炳江县长:
我家住在顺兴小区,孩子才1岁多,和其他众多孩子一样,每天都在小区广场玩耍,可是小区内有人养大狼狗,每天早上和下午晚饭过后都被人牵出来在小区内溜圈。前两天孩子在座椅上坐着的时候,大狗悄悄的凑了过去,幸好爷爷及时发现,将其赶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现在回想起来仍心有余悸。
我是在征集了小区内11个孩子的家长意见后,才给您写的这封信,请县长帮我们尽快解决此事,小区内不应该出现如此大的狗,孩子们更需要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
身在危险中孩子的家长们期待您的好消息,所留电话是真实的,需要核实请来电。
再次谢谢炳江县长在白忙之中阅信。
此致
敬礼
2014年6月12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宁河县政府
2014年
网友你好:
感谢来信,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针对您所提到的问题,公安宁河分局治安科、芦台所民警立即到该小区进行了走访,经了解核实,该小区有两户居民饲养大型犬,公安宁河分局民警联合物业部门负责人对两户居民进行了劝阻和教育,经工作,两户居民同意尽量少出或不出门遛狗。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
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