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地方就是变相罚款,有天津交警队的朋友自述的。没有明显标示和摄像头,而且很多年前就在那偷着拍照。现在貌似有个小牌子了,但是就是不知道摄像头在哪。就是坑老百姓的钱。就是在埋伏。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4年6月18日
尊敬的张伟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在京福公路72公里超速被摄录问题,该处测速点属交警东马圈大队管界,该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该处设有测速点位,双向设有前方500米测速、限速标志、限速解除标志,设置明显且符合相关标准、制式警车现场测速。我们机动车驾驶员在自己通行顺畅的同时,也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