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南开区彩霞里4号楼3门前面有一存车处,存车处距该楼门口不足10米的距离。在这么短的距离内,存车处承包人在该楼门口两侧分别拴着两条大型犬,使大人孩子上下楼左躲右闪,唯恐被狗咬,长期生活在恐惧之中。该承包人还在楼门口放一铁架子,铁架子上养了10多只鸟,鸟的个头也不小,像鹰一类的鸟,使楼门口鸟粪遍地,臭气熏天。
请问小区内养大型犬,养非观赏鸟是否该有人管,如果连两只狗、几只鸟都管不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从何谈起。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公安南开分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经查,在彩霞里4号楼3门门前自行车存车处,有工作人员在存车处门前饲养大型犬及部分鸟类。随即,民警对该存车处工作人员进行了法制教育,并将相关规定进行讲解,其表示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将饲养的大型犬及鸟类自行处理,并作出保证。之后经分局组织警力再次到彩霞里存车处进行复查,未发现违规养犬现象。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委办公室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