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好:
1990年9月6号我买了位于河西区小海地昆仑里六楼60.21平米住房(企业产《津南区长青万年红分公司》,有买房证据),
1996年本人将房屋挑换到1楼借岳母居住,而后岳母和万年红私自将房屋过户给岳母(本人不知情),本人于1998年知悉此过户情况,
后本人和岳母口头协议等岳母百年后将房屋还给本人,但2013年知悉岳母2012年将房屋转让给他人,我们与其协商无果,
找到津南区信访办/政法委,河西法院/中院/政法委/信访办/人大,长青总公司,万年红分公司,互相推辞无人解决。
请求政府调查实情、主持公道!
本人 潘洪进
2014年6月10日
尊敬的潘洪进网友: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办立即责成长青办事处调查处理。据长青办事处反馈,您已到长青办事处反映过此事,办事处也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做了大量解释工作,您对答复也表示满意。鉴于您反映的问题属于家庭内部房屋纠纷,建议您按司法诉讼程序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中共天津市津南区委调研督查考核办公室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