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天津市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都有哪些呢?
赵宏伟:《天津市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9章57条。主要内容是: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和管理部门,以及与行政许可相关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明确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办事机构和工作场所,并规定了行政许可原则。
第二章,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五种情况设定行政许可。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分为企业设立许可、投资许可、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资质资格许可、其他许可。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实行年度版本制,每年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国务院要求进行修订并公布。
第三章,行政许可的组织实施。明确两级政府许可权限,分级实施。涉及公共资源、公共安全和跨区县等行政许可事项,原则上由市级行政许可机关实施。事项原则上都要进入同级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审批、现场审批、限期审批、网上审批和政务公开。
第四章,行政许可的受理。对企业设立许可、投资许可、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资质资格许可、其他许可,规范办理流程。涉及联合审批的事项,按照联合审批流程,实行一窗接件、并行审批、全程服务。
第五章,中介服务。明确中介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机构行为,统一企业提交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文本格式等内容,并公开相关服务信息。建立诚信约束制度,进行效率管控。
第六章,社会服务。强化社会服务,扩展三级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功能,构建基层政务服务超市,实行社区(村)便民服务代办员制度,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统一载体建设,延伸“8890”家庭服务网络。
第七章,网上服务。推行网上审批,健全三级网络体系,建立“网上办事大厅”和基础信息平台,实行网上审批和系统监管,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衔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第八章,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加强监督考核,重点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检查、监督与考核,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行政效能。
第九章,附则。规定了行政许可管理机关应作出具体管理考核规定和实施的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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