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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4-06-05 05:11
标题:这所房子属于公房分配的吗?
内容:

    你好,感谢政府的惠民政策,给予从事教育工作工作多年没有享受分房的职工住房补贴。文革前我家住在南开区三马路太平里二条七号【后房屋改造为九号,由于年头久远不知道是公是私产】,是两间平房。由于父亲的原因六八年文革中举家遣送回到了老家。原有的两间平房由已经上班工作的姐姐居住。后来平房改造只留一间平房给我姐姐居住,另一间房被充公被别人占有居住。七九年国家落实政策,我父亲冤假错案得到了纠正,回到天津。户口落在我姐姐居住的那所房子里。由于人多没地方住,父母亲多次找有关部门讨要那间被充公或被占有的房子,在市区政府教育局领导关照下,给了一套现在居住的房子。如今国家要给那些工作多年已经死亡的,从事教育工作没有享受公房分配的人员房屋补贴。十分感谢。可教育部门再给房屋补贴的时候要扣除现有住房的面积,我觉得不合适。现住房不是我父亲享受的公房分配,是因为文革把我家住房充公后,落实政策还的,不存在分配一说。不说原来三马路住房的公和私,权当是公房也和分配享受的福利分配没有关系。你说对吗?我们如何办?

回复部门:南开区   回复时间:2014-07-07 16:4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教育局调查处理。

    相关情况区教育局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沟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委办公室

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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