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孙书记:
您好!
我是一名工作和生活在京津两地的一名普通天津人,近年来,京津两地的交往已经十分频繁,尤其在京津冀一体化国家战略的大背景下,两地的融合速度正在进一步加快。目前已经有很多央企、外企、民企总部移师天津或准备移师天津注册,很多高端人才已经或准备为天津贡献自己的才智,然而他们之前的主要经营和生活场所基本上都在北京,所以有大量使用北京牌照的机动车。即便企业转移到了天津,但依然会和北京保持密切联系。
而天津出台的交通限行措施,给这些企业及人员带来极大的不便(注:在政民零距离中交通港口局、公安局中已有很多群众提出大量此方面的建议与咨询、天津政协委员才华也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提出类似建议),这种限行措施不仅会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也影响他们来到天津、服务天津、投资天津的积极性。同时我也注意到原本随到随走的京津城市高铁,现已变成京津两地间唯一的纽带,在周一、周五等高峰时段,许多人不得不购买3-4个小时后才可发车的车票,放慢了两地融合的步伐。咱们交通港口局和公安局的初衷是好的,用以提高我市的交通顺畅度、减少大气污染,但这种不考虑天津所处发展环境,而完全效仿北京限行的措施的这种辖域思想,已经违背了您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要“借重用好首都资源”,“吸引高端资源要素聚集”的核心精神,阻碍了天津要借首都发展的势头而发展的契机。
众所周知,北京在2011年就开始对机动车实施严格的限牌措施,所以不存天津市民现在在北京摇号购买北京牌照机动车在天津行驶的情况。所以放开对北京机动车牌照的限制,不会影响天津机动车的流量。放开对在津行驶的北京牌照机动车的限制,不仅可以带动天津服务业的发展,吸引更多北京市民到天津“吃喝玩乐游购娱”;更重要的是,放开这方面的限制后,将为更多企业提供便利的条件,解决在承接北京企业中转移所面临的实际问题,为天津经济的后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因此建议立即对我市出台的限行措施进行适度调整,对“天津市以外省市中,已实施限购和限行城市牌照车辆的在津限行时间与天津车辆一致,其他没有实施限购限行的省市车辆按原方案执行”。
以上是我的建议,祝天津未来发展更好!
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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