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关系公证
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定程序证明当事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真实的活动。亲属关系公证书主要用于我国公民到国外定居、探亲、留学、继承遗产、领取抚恤赔偿金等事项。
怎么办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2、《公证程序规则》(司法部令第103号)
申请条件
公证申请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办公证,应当由其监护人代理),且与申请的公证事项具有利害关系,并以自己的名义提出申请。
办理指南
一、当事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关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户籍注销的,由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情况证明表》。
3、已离境的,提交本人有效护照复印件。
4、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组织或劳资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情况证明表》。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公证费收取标准:
1、亲属关系公证每件收取80元,副本每件收取20元。
2、公证书英译文每件收取50元,其他语种译文每件收取65元。
3、美国、韩国、奥地利等国使用公证书需文本内容,文本费每件收取80元。
4、外出调查、办证每件收取100元。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司法局及各区公证工作管理处
受理时间
全年
地址
天津市北方公证处 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100号 022-58825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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