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要咨询的问题是:我的户口是北方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爱人的户口在山西老家,2013年我们已在北辰龙洲道以西购买限价房,但是限价房要五年才能给房本,目前购房处尚未建立相应的派出所,我们的孩子于今年八月份出生,人才市场不接受孩子随我落户,我们想把孩子户口落在天津,请问需要怎么办理,可以拿着购房合同去北辰户籍管理处落户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公安北辰分局专门设有户籍科,负责相关户政管理工作。如需进一步咨询,可直接致电26392131(公安北辰分局户籍科);或致电86994050(北辰区外来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根据您的咨询,给予有针对性的答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
2014-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