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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人:越****       提问时间:2014-05-27 11:15
标题:天津市河西区越秀路街官员私设程序问题
内容:

    天津市河西区越秀路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一名姓胡的女士。她负责越秀路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药费报销。但是此人为了图省事,将本来应该由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直接受理的城乡居民药费报销推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者受理。此人违犯社会保障局的工作流程。严重破坏的政府形象和人民的信任度。为了图省事不惜增加老百姓的负担!请政府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以下是天津市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药费报销流程: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发生的急诊留观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结算后,将所需材料交街 (镇、乡)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2、街(镇、乡)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归集、粘贴、填写报表并按医疗费明细录入支付系统,汇总后打印报表(填写津社保医支字10-2号、津社保医支字11-2号、津社保医支字17-2号表),加盖街 (镇、乡)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章,申报至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或城乡医保服务中心。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4-05-28 09:47   是否超时:

关于投诉越秀路街劳动保障工作人员问题,经核实情况不属实,写信人留的电话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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