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路**       提问时间:2014-05-24 12:27
标题:外地户籍本市工作能否办理本市退休手续吗
内容:

    我的户籍地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曾在当地上过几年个人养老保险,现在天津工作,我明年9月份就涉及到退休问题,我是否能在天津退休?怎样办理退休事宜?需要什么手续?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4-06-16 10:2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的有关规定,当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对于非本市户籍人员,现已在我市参保缴费累计满10年的,可以在我市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在我市参保缴费累计不满10年的,应将本人养老保险关系转回户籍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据我们了解,您2009年开始在我市就业并参保缴费,至2015年9月满50周岁时,在我市参保缴费不足10年,不满足在我市办理退休条件,应将本人养老保险关系转回牡丹江市办理退休。我们通过电话向您解释了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政策规定,您表示理解和满意。

市人力社保局

2014年6月16日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区委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回复率  满意度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