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您好
恕我冒昧,给您写这封信,我的孩子今年就要入学了,(我的学区片是天津市和平区实验小学),但是由于户口与房产租赁人不统一,不能入学,被分配到西康路小学,孩子奶奶身体不好(高压260,低压160,一年住三次医院,现在靠药物调理),路程有点远,接送不了孩子,爷爷今年被查出患有癌症,还在治疗期间,我爱人常年在外地工作,我早上上班太早没办法接送孩子,(生活的压力好大)姥姥、姥爷离这边太远,综合以上条件真的我实在是没办法了才给您写这封信,如果就近在实验小学上学,下楼就是学校,西康路则要走几个路口,奶奶身体真的吃不消,我国今年不就是要就近分配吗?
以下是户口与租赁人不一致的基本情况:
这间房子我们已经住30多年了,我孩子爷爷的户口在所在派出所也已经30多年了,房产是公产房(租赁人是孩子爷爷的哥哥,哥哥已经入澳大利亚国籍,已不属于中国人),由于上一辈没有想到现在入学问题所以一直未解决,租赁人已经70多岁里,不再回国了身体也不好,所以也没办法解决,怎么办?求求您帮帮我。
尊敬的网友: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立即安排区教育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核查,按照天津市教委小学招生相关要求,适龄儿童需依据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证明等相关证件,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您的情况属于户口与户主不一致,且房主与适龄儿童并非直系亲属,按照相关要求,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登记入学由教育局统筹安排,根据您的情况可到西康路小学办理入学登记,学校将根据您的家庭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帮扶活动。
如有其他意见和建议,欢迎继续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和平区委督查室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