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5月31日前,签订商品房预订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商品房,明年5月份才能办理产权证,像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参照原来的蓝印政策办理蓝印户口?请领导在百忙之中给予答复,谢谢!
尊敬的“焦刚领”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请咨询静海县户政科,联系电话:28941267-79237。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