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于** 提问时间:2014-05-22 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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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蓝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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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2012年5月买的津南的房,总房款在75万,当时办的贷款,首付23万于2013年1月将贷款52还清,并去津南房管局办理了“房屋(他项权)注销申请”且准予注销。房地产权证于2014年6月份下来。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申请蓝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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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津南区 回复时间:2014-06-10 16:06 是否超时: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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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于文福网友: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办立即向公安分局了解情况。据公安分局反馈,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了联系,了解详细情况,并将我市现行蓝印户口政策及应具备条件、所需材料和申办程序向您进行了解释,对您提出的问题作了解答,您对答复也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中共天津市津南区委调研督查考核办公室
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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