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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人:韩*       提问时间:2014-05-11 17:53
标题:王稳庄镇平改和计划生育政策
内容:

    问一下领导们,作为一个老百姓是应该遵纪守法服从政府的法律,还是该我行我素。我们作为一个老百姓听从政府的话,今年终于批下了二胎,现在已怀孕三个月了 。在村里和我同龄的有好几个都提前好几年生了,有符合几年以后准生标准的,也有超升的,每家交了点罚款户口就上了。现在王稳庄镇平改,他们什么都不少,可是我们那?让我们这些听政府话的怎么办?我们没出生的孩子应该怎么算?没有什么政策关照一下么?我们这样还不如独生子女呢,我们不希望政府为难,现在哪怕让我们自己花钱买也行,希望区领导能够重视一下 谢谢

回复部门:西青区   回复时间:2014-05-21 17:32   是否超时:

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王稳庄镇党委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王稳庄示范小城镇搬迁安置工作指导意见》第四章第八条规定,以召开镇人代会规定的时间即2013年12月25日24时整为时间节点,对镇公安部门户籍在册的人员进行资格认定。依据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缴纳社会抚养费、已经结案且同时满足人员资格认定条件的,可认定为是符合置换条件的人员。综上,因您的孩子尚未出生,所以不在资格认定范围内。

    希望您理解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中共西青区委

201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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