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下乡知青乡龄审定
我市原下乡知识青年参加工作后在工龄审定时下乡期间的乡龄漏审、错审,重新进行审定。
怎么办
所需材料

1.经办人持申报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
2.职工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职工本人档案(封口盖章);
4.原天津下乡知青身份审核表(一式两份);
5.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参保凭证;
6.确认知青身份的原始材料及复印件:
(1)知青病(困)退返津申报表;
(2)知青选调招工或上学材料;
(3)知青直接从农村顶替招工材料;
(4)知青从农村参军入伍及退伍的材料;
(5)知青就地农转非材料;
(6)补办知青身份材料;
(7)原下乡知青花名册;
(8)知青户口迁出、迁入登记页;
(9)其他可以证明知青身份的材料。

如何办理
1.申报单位出具单位介绍信和需提交的材料;
2.市人力社保局依据提交材料审定乡龄。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由于历史原因复杂,特殊情况的酌情)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综合服务大厅三楼A区(河东区九经路25号)
申请书标准文本
《原下乡知青身份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