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4-05-06 10:12
标题:学校办课外班问题
内容:

    您好,我是津南区实验小学学生的家长,该学校利用开设了各类辅导班,当然也是凭着学生的爱好去选择。但是学校让班主任开设主持与演讲的课外辅导班,要求本班学生能参加的必须得参加,其实上课是讲作文,作文不应该是课堂上讲吗?为什么要额外办班,还收取费用。说白了不就是给老师谋取福利吗。因为是班主任开设的班,我们都担心因为不报名,而被老师批评,所以不愿意报也得报。国家不是规定不允许办课外班吗?为什么这样的学校就可以变相的办班收费?

回复部门:津南区   回复时间:2014-05-22 14:07   是否超时:

尊敬的刘岩网友: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办立即责成区教育局调查处理。经查,实验小学培训中心于2004年7月经区教育局、物价局、民政局批准创办,属于民办非企业性质的合法培训机构。培训中心的报名是完全尊重家长和学生意愿的,没有强制性行为。对于您反映的主持与演讲课上老师教授作文一事,区教育局到培训中心进行了调查,中心表示课程培训内容均由董事会议研究决定的,书面语言训练是主持与演讲课程内容的组成部分,故老师的讲授是按培训内容进行的。据区教育局反馈,因您留下的电话号码不准确,教育局工作人员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解释,但教育局已要求学校和培训中心董事会与学生家长做好沟通,依规合法办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中共天津市津南区委调研督查考核办公室

2014年5月22日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区委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回复率  满意度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