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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人:凡**       提问时间:2014-04-30 18:04
标题:希望能给我一个机会
内容:

    市领导您好:

    我2000年大专毕业来天津,2007年购买西青的一个二手房,取得房管局颁发的私产房产证,2012年想卖掉房子换房取得蓝印,被告知小产权无法过户,想再买一套,被告知房管局网站上查到名下有套房,限购二套。蓝印马上取消,我已无路可走。积分入户终于看到曙光,被告知不能加分。问题:1.不认可我的房产,为什么不允许买二套。2.认可我的房产,为什么不给加分。走访了区房管局和市国土局,都表示无奈,请领导在百忙之中帮忙解决一下。万分感谢,给您添麻烦。祝领导工作愉快。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4-05-27 14:1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侯台家园小区坐落于本市西青区中北镇侯台村,为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侯台村村民委员会在村集体所有的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村民住宅房屋。现产权人如转让该房屋,应提交《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三十一条和《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规范》规定的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个人售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外,还应根据《关于印发规范集体土地上房屋转移登记问题的通知》(津国土房权〔2012〕260号文件)要求提交购房人是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户籍证明(户口本),并根据《关于在房地产权属网络系统上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国土房地权〔2010〕476号文件)的要求,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后,我局可受理当事人的转移登记申请。

  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14年5月19日下午电话联系您,告知了相关情况,您表示理解。

市国土房管局

201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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