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油田部分退休高工的委托向市领导就“企业养老金调整问题”提一点建议:前几年每年在调整企业职工养老金中,对高工和老职工有所侧重,这是一项民心所向的惠民政策,可是不知为什么2014年这项政策取消了,很多高工反响很激烈,主要有两点:一是认为高工在职时的贡献远远大于其他职工,而工资却没有体现其优越性;二是高工一般都是高学历短工龄,工龄比低职称或无职称职工短4-7年(本科-研究生学龄),而退休后工资调整是按缴纳养老金年限(工龄)调整,这样,无形中就降低了高工的养老金增长的额度,如果以后每年都按照这个调整标准,势必使高工与低职称或无职称职工的养老金差距越来越大,因此,建议市领考虑一下怎样适当提高高工的养老金调整标准,期待有关部门领导的回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14年调整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在按照缴费年限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向高龄人员、低收入人员等群体适当倾斜。按照国家要求,不再根据退休人员在职时的身份(高级职称等),划分人群、制定单独的倾斜政策,对退休人员都通过高龄倾斜和低收入倾斜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9日
【民生词典】农村社会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