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领导您好!
我有一个电动小三轮早在3月中旬去居委会登记告知在3月3日已完成回购也没有捡漏工作。我要问的是距5月1日限行中间还有近两个月的时间我们去登记晚吗?回购是天津巨大系统工程为什么没有(3月3日)后期跟进?支持配合政府这项任务是公民的义务与责任,由于“三轮办”顾此失彼的工作滞后影响导致了三轮没能回购!我们怎么办? 我们自行处理?到哪里处理?有合法交易市场吗?如果真这样解决那天津的禁行,回购为民办好事的意义荡然无存。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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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政府
201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