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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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于3月15日正式实施,其中对网络购物及售后服务等首次做出了规定,被众多网购一族视为一大利好。但即使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护航”,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必然会得到保护吗?近日,网民李女士就在北方网《消费维权》栏目中反映了自己网购手机后遭遇的一番经历。
李女士购买的手机,可以看到明显的裂痕(红圈处)
李女士称,自己于3月27日在京东网上商城(以下简称“商城”)购买了一部“酷派大神F1”手机,并带有正规发票。时隔几日拆开包装准备使用时,却发现手机屏幕出现了一道明显的裂痕。“我随即拨打了酷派手机的官方客服电话,对方称让我到当地的授权维修点解决问题”,李女士表示,对方所说的维修点是位于南京路河川大厦内的“天津市鸿讯通商贸有限公司”。“当我带着手机来到维修点时,这里的服务人员却给我泼了一盆冷水。”李女士向记者介绍说,“维修点内的工作人员连手机都不看就告诉我这是人为的,手机不能换、也不保修,只能自己花钱去修,而且态度特别不好,一点也没有解决问题的意思。”无奈之下,李女士将自己的遭遇反映到了《消费维权》栏目中,希望能得到有关部门的帮助。
随后记者了解到,工商部门已与李女士及手机维修单位联系,并进行了调解,将手机的维修费用进行了适当的减免,但李女士并不认可。对于工商部门提出的“到第三方检测中心进行评测”的说法,也无法得到李女士的同意。“不管是维修还是检测,都需要我再掏取一定的费用,这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不公平的,毕竟手机出现问题并不是我人为造成的。”李女士气愤的说,“后来我又联系到了位于深圳的手机生产厂家,但得到了‘他们只管生产,维修售后要找当地部门’的回复。”
一起简单的网购行为,却为消费者带来了如此曲折的维权过程。虽然新《消法》对网络购物的消费者划定了保护范围,但却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困难重重”。对此,北方网《律师帮办》栏目合作律师、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李惠律师表示,消费者在支付了货款通过京东商城购买手机,由此可推定消费者与商城之间构成了买卖合同关系,商城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手机;如提供的手机不符合质量标准,商城应承担商品更换、修理或退货等法律责任。因此,如消费者认为商城提供的手机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有权要求退货;或要求商城对手机进行更换或修理,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主张退货,但消费者对手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就维权手段而言,消费者可先就退货问题与经营者或京东商城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消费者协会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消费者也可直接通过诉讼方式维权,但具体诉讼方案需结合相关证据来研究确定。此外,李律师也提醒广大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购物一定要保留好消费凭证,以此来作为今后退、换货的依据。(记者张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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