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从市综合治理机动三轮车总指挥部获悉,截至目前,已回购机动三轮车6.68万辆。随着4月30日的临近,本市机动三轮车回购置换工作即将画上“句号”。连日来,记者跟随联合执法人员治理时发现,四类违法行为仍被车主“忽视”。同时,执法人员也提醒还没有回购的车主,尽快到所属区县政府回购点参加回购。5月1日后仍违法上路行驶的,将依法严格处理。
违法1 签协议还上路
南京路营口道交口,一辆老旧的“三蹦子”进入执法人员视线。检查发现,驾驶人已经和其所在街道签订了车辆回购置换协议,但还没有交车。
提醒:已签订回购置换协议的车主,不能再驾车上路。
违法2 新车找人代驾
同样是这个路口,一辆新置换的残疾人代步车被执法人员拦检。代步车登记的名字却并非驾车的中年男子,而是坐在车后座的中年妇女张大姐。
提醒:代步车只允许本人驾驶,不准外借他人或找人代驾。
违法3 新车载客运营
华龙道与新华路交口,执法人员拦检一辆新置换的残疾人代步车。驾驶人于某承认,他从建昌道附近拉了一名男乘客前往天津站,收了10元车费。
提醒:对于利用残疾人代步车从事非法运营的,将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4 私装助力装置
执法中,执法人员还发现个别人为了载客运营,竟然将普通的人力三轮车私自加装了助力装置。
提醒:改装后的车辆上路行驶,同样在被治理的范围之内。(记者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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