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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4-04-26 10:50
标题:机动车三轮车回购问题
内容:

    本人因生病等原因错过首批回购登记,于2月27日通过今晚报得知和平区率先启动机动三轮车回购工作并表明3月底前完成回购。我在3月初找到乐昌里居委会说明情况,进行了登记,几天后接到居委会通知,去居委会填表照相并让我等通知,期间催问多次,直到4月底仍无回购消息。

    我户籍居住地均在和平区,有购车发票,车辆回购各种手续齐全,也是在和平区回购期间登的记,不知我的三轮车是否还回购?

回复部门:和平区   回复时间:2014-05-23 11:3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立即安排交管和平支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核查,按照《天津市综合治理“机动三轮车”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全市自2014年1月起,围绕非法运营、非法上路、非法占路问题,开展机动三轮车综合整治活动。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交管和平支队通过固定岗位与流动治理相结合、日常治理与集中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和平区辖区内非法上路的机动三轮车进行治理。按照规定,您的机动三轮车被扣押后,可在提交机动三轮车回购证明后取回。具体回购工作需到您的户籍或居住所在地河西区蚌埠道社区居委会咨询。

  交管和平支队已通过电话就相关政策向您做了告知,如有其他意见和建议,欢迎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和平区委督查室

                                    201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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