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北辰区瑞景街一普通老百姓,首先感谢政府出台的政策,切实帮助老百姓办实事,为百姓着想,想百姓利益,在此感谢!
但是我有一点不解的小问题,还得请领导在百忙之中给关切一下。
我本人有一辆电动三轮车,不是拉客的,最小型的那种纯电动的,车速也很慢,还没有电动自行车快。因为孩子们上班没时间,我们老两口子为了给看孩子们看孩子才买的,要不然我们坐公交的话,得每天步行30分钟到公交站,然后再等上一个小时左右,再坐一个小时的车才能到孩子们家里,我们不能耽误孩子的上班时间啊,这样我们老两口每天凌晨4点左右就得起床,晚上10点左右到家,身体支撑不住啊!后来家里买了一辆三轮车“华鑫”牌的,很小的那种,当时7450元买的,今年市政府出台“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机动三轮车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回购,我看政府也真心为老百姓考虑,每年折价10%,也给的很合理的价格,于是就去居委会登记了,我登记的时间是3月初,居委会说登记结束了,可是政府文件说登记日期截止至2014年4月20日啊,于是居委会又给登记了。
今天居委会打电话通知我们去领取回购通知书,到那里后登记给通知书,同时还给了我一份区政府的通知,说最高给的回购价格不能超过2000元,我问为什么?居委会的人也解释不清楚。
为什么之前的回购车辆按照每年折价10%计算,而我们却要遭受这样的不公平待遇,我们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却得不到应有的公平待遇,我实在不理解。
听说红桥区的不少人都来北辰登记并且已经领走了钱,这不符合政策啊,钱都被领走了,我们这些合法合理合情的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也许我们的事会不了了之,但是我作为一名有良知的老百姓,还是得为许多和我同样遭遇的老百姓反映一下。
人民网、北方网、政府网等随处可以找到换购多少多少钱,到了我们这里为什么就又变了,政府制定的政策是怎么总给我们百姓的感觉是朝令夕改呢。
尊敬的市领导及北方网的领导,感谢您为我们百姓提供一个这样的平台能够反映我们百姓的心声和疾苦,在此感谢你们,同时也请领导多多关心我们一下,帮我们解决一下这个问题,附几张截图,及北辰区居委会发的通知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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