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张庄二期还迁房还迁了,有两个问题麻烦问一下:1、一楼根本不用电梯,为什么要收取电梯费?和《物业法》及《物业条例》有没有冲突?2、刚4月就收取暖气费,合法、合情合理吗?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大张庄镇领导非常重视,现具体答复如下:
1.电梯作为小区物业的一部分,属于全体居民共同使用,是小区业态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作为一楼的居民享受同样的小区环境,所以一楼需缴纳电梯费用。
2.本次还迁未收取本年度的暖气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大张庄镇政府
2014-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