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 李**   提问时间: 2014-04-24 01:22
 标题:这个证明谁来出
内容:

    我是宝坻区海滨街一名下岗人员,于2011年四月在自己的临街住房开个商店至今,证照齐全。但因原因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未在到期日2014年4月18日前到工商宝坻分局申请延续,所以过期失效。今工商宝坻分局要求开具《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后有注解】方可办理。要求我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改住房为经营性住房,须提供居民居委会盖章证明。但是居委会和海滨街不予受理采纳,不给我盖章证明。一夜间我变成了无照经营。利害点在于:宝坻工商局要求的是我无其他业主利害关系要求居委会盖章;而居委会和海滨街则认为住宅用房变经营用房会面临拆迁等各种补偿的后顾之忧所以拒绝受理,但是并无法律条款可依。据我所知同等情况下,钰铧街和高家庄镇都没有这种刁难行为。做为老百姓我只知道生存和尽己所能为周边人群提供帮助,用政府的帮扶资金回报社会,没有更多的奢求,而且我的商店已经营多年,所以我恳求政府帮助我们这些需要政府帮助的人,帮助解决工商局和街道办事处难以沟通解决的事情。

回复部门:宝坻区   回复时间:2014-04-29 14:5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李文燕"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您所反映的将住宅变为经营性用房或在住宅底商从事餐饮行业的问题,有关部门正在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办法。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9日


     热点推荐
创意涂鸦 助力创文
公交603路新增10余个站点
南开危改广场重新开放
记者追踪
·电梯智能阻车系统 蒙的是谁!
·新规出台之后,快递“不告而投”的现象解决了吗?
·《百姓问政》:乐享文化体育生活 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现制糕点 食用农产品 保质期谁说了算
·直播间买食品 真的伤不起
网民反馈
·网民:感谢各级领导,解决百姓生活难题!
·网民:感谢区政府和属地综合执法大队为百姓办的实事
·网民:职称问题圆满解决 感谢蓟州区委
·网民:感谢河东区政府和属地派出所为百姓办实事
民生词典
电子年检标
养老保障待遇支付
征信异议申请
地铁老年优惠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机动车登记
个人信用报告
人才落户新政
因私赴台
[点击查看更多]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全部
全部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