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月份由体育局和市教委共同举办的中小学田径比赛报名规定中对初中组年龄段划分做了规定,其中初中乙组的报名条件规定为1999年1月1日到2000年12月31日出生的,现在每个区都有2001年1月1日至8月30日出生的初一学生,但赛事主办者却规定这一年龄段的为小学组,但这些孩子都上初中了根本没有小学学籍,导致今年无法参加比赛,孩子辛苦练了一年,却被剥夺了比赛的权利,这是谁之过。这些孩子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定义务教育年龄入学的,为在制定规则的时候不考虑实际情况,不切合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呢。
我相信规则制定者是本着公平的原则进行年龄分组的,只是忽略了一些实际情况,希望教育局的领导能客观实际的对这个问题给予充分的重视,并合理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2014年天津市中小学田径冠军赛是由天津市体育局、天津市教委共同主办,本次比赛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相关文件要求及教委比赛以学段划分组别的原则,经市体育局、市教委共同研究制定了本次比赛的规程及学段和年龄的划分。
感谢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4月28日